本文刊登於:「新世代青年團」(http://youth.ngo.org.tw/)2005.07.02 【發稿單位】反高學費行動聯盟 0702回應教育部新聞稿
反高學費行動聯盟今早到教育部提出五大訴求:「一、九四學年度學雜費不調漲。二、反對高學費、反對教育商品化。三、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四、失業工人子女學費全額補助。五、推動世界反高學費日。」針對教育部回應本聯盟訴求之說明,反高學費行動聯盟回應如下: 一、 教育部強調四大主軸「放寬彈性、資訊透明、強化弱勢助學、客觀審議」,本聯盟認為這早已了無新意,教育部應「徹底廢止」彈性學雜費調整方案,而不是大費周章找來學生、家長、業界代表及學者來討論學費如何「漲」,這不過是表現教育部推諉責任的心態。另一方面,教育部任憑各大學調漲學費,再編列全體納稅人預算來「強化弱勢助學」(即共同助學),教育部無能源頭控管,反而透過「彈性學雜費調整方案」等機制來合法化各大學學費調漲,豈不矛盾? 二、 自從去年(2004)四月,本聯盟拜訪前部長黃榮村,教育部即允諾要研究「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之可行性,今天教育部又在回應中提出願意進一步公開討論。本聯盟認為教育部不應只是一再聲明立場,應立即著手研擬「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之可行性。 三、 教育部今天竟又回應:「我國大學學費應屬低廉」,這又是教育部不斷睜眼說瞎話的表現。反高學費運動至今已近二十年,無非是因教育部一直不願修正其高學費政策。更何況,教育部所舉之美、英、德等國之學費政策,本聯盟一再指出:首先、不要再拿台灣的私立大學學費與美國私立大學費相比,因為美國有八成之大學生就讀公立學校,而台灣僅有二成七,顯示台灣大多數家庭的學費負擔十分沉重;其次,英國首相布萊爾在強大民意壓力下,允諾學生畢業後確定找到年工資高過一萬五千英鎊(台幣八十七萬)薪水之工作才開始償還學費,且畢業廿五年後還無法償還者,即免還款。第三、德國係向超過修業年限或額外修習第二學位的學生徵收學費,並非是全體學生皆須繳納,且當其中巴伐利亞邦(Bayern)欲率先徵收部分學費時,已遭該邦議會駁回。德國聯邦教育部長也因此承諾遵守第一個學位不徵收學費原則。但這已使德國學生團體出面積極運作反學費運動。
●我們的訴求: 一、 94學年度學雜費不調漲。 二、 反對高學費,反對教育商品化。 三、 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 四、 失業勞工子女學雜費全免。 五、 推動世界反高學費日。
【發稿團體】反高學費行動聯盟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highfight/、 http://youth.ngo.org.tw) 新聞連絡人:0930-977-038 游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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