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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新世代青年團」(http://youth.ngo.org.tw/資本論研究專欄 2003.07.22

【小題要大作】系列之三

再論中譯本《資本論》中對勞動價值理論誤譯的問題
何青

(引文1)「具體勞動創造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創造價值,價值量決定於生產該產品所需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辭海》)

在筆者那篇〈中譯本《資本論》中關於勞動價值理論一段文字誤譯的問題〉(簡稱《誤譯的問題》)的文章裡,我曾經把馬克思在《資本論》關於勞動價值理論很重要的一段話重新翻譯。由於,我要進一步批判和論証一些對勞動價值理論的誤解和曲解,所以,不厭其煩地從馬克思經典的譯文裡,細心地爬羅剔抉,剔抉其矛盾之處,引用馬克思的話,來揭發這些錯誤。這點小題大作是必要的,因為,「這一點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註一】不瞭解勞動二重性就不瞭解勞動價值理論。不瞭解勞動價值理論就不瞭解剩餘價值理論。不瞭解剩餘價值理論就不瞭解工資、價格、生產價格、利潤和資本,因此,也不可能瞭解馬克思的《資本論》。

在第一段引文中「具體勞動創造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創造價值」的說法是來自《資本論》,相應的中譯本如下:

(引文2)「一切勞動,從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作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它形成商品價值。一切勞動,從另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費;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它生產使用價值。」【註二】

按照原文,我的重譯,嚴格地說,只是直譯(Transcription),如下:

(引文3)「從一方面看,一切勞動,在生理學意義上,是人類勞動力的耗費;並且(und),在等同的 或抽象的人類勞動的這種屬性上(in dieser Eigenschaft),它形成商品價值。從另一方面看,一切勞動,是在特殊形式上有一定目的的人類勞動力的耗費;並且,在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的這種屬性上,它生產使用價值。」

參考《資本論》法文版中譯本,意譯為:

(引文4)「從一方面看,一切勞動,在生理學意義上,是人的力量的耗費;並且,在等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的這種屬性上,它形成商品價值。從另一方面看,一切勞動,是在特殊的生產形式上有一定目的人的力量的耗費;並且,在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的這種屬性上,它生產使用價值。」


中共中央把這段譯文(引文2)譯漏掉了兩處句子中包含有“並且,在這種屬性上”,由於缺漏了這樣的連結詞和對具體勞動的性質和規定,因此使中譯本的譯文產生混淆和歧義,而且,使勞動的二重屬性這個真實矛盾的提法變成似乎只是形容詞的矛盾或對立的兩種勞動:「具體勞動創造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創造價值」。

這段話正好是馬克思對勞動的二重性所作的關鍵性的論述。沒有指出各種勞動的具體性質和這一切具體勞動所共有的勞動力的消耗的區別,就不能瞭解各種勞動所具有的特殊的歷史性質。一切勞動都是人的力量的耗費,這是生產一般的人類勞動,但是在商品生產的特殊社會形式下,人類勞動的屬性便產生自我矛盾的屬性,勞動產品才表現為二重性。這一點也就是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和他所批判的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分離點,也是他對政治經濟學研究的跳躍點 (Springpunkt)。

馬克思對《資本論》第一卷法文版譯本做了大量的修改,除了文字上改得更通俗易解之外,第一卷的結構也有變動。馬克思曾經對他的朋友說過,法文版的結構比之德文第二版更為優越,可惜恩格斯編改德文第四版時或許不知道這封信,並沒有採納這個看法,雖然他已採用了許多法文版的修改。這個法文版在1983年才由中共編譯局翻成中文,它對瞭解《資本論》是很有助益的。在中譯本出版「說明」中,提到翻譯原則說:

「凡是法文版的論述和現在通行的德文第四版的論述不一致的地方,譯文以法文版為依據;凡是兩個版本完全一致的地方,則盡量保持《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的譯文。」【註三 】問提也就出在這個「原則」上。

如果,像我在《誤譯的問題》裡所論述的那樣(引文3),中譯本譯錯了,兩個版本必然有不一致的地方,中譯文按照這個「原則」應以法文版為依據,否則便跟著《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的中譯文同樣會產生含混和歧義。這段文字,法文版果然做了很不同的翻譯,而且從整段譯文看來,馬克思已經做了很多通俗化的努力和使人更容易理解的修改和補強。首先,馬克思指出:

(引文5)「...嚴格地說在商品中不存在兩種勞動,但是,隨著把商品的使用價值看作它的產品,或者把這個商品的價值看作它的純客觀表現,同一種勞動在商品中就同自身相對立著。」【註四】

這一段裡,馬克思特別加重論述在商品中,只存在著一種勞動,而不是兩種勞動。一種勞動兩種對立的性質,這就是勞動二重性。這種勞動屬性的二重分化,是由於勞動產品轉化為商品,才開始起動的(put in motion)。

相應於上面(引文2),馬克思修改的法文版中譯如下:

(引文6)「一切勞動,從一方面看,是人的力量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而作為相同的人類勞動,它形成商品價值。從另一方面看,一切勞動是人的力量在某種 由特殊的決定的生產形式上的耗費,而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它生產使用價值和效用。商品要成為價值,首先必須是效用;同樣,勞動要被看作抽象意義上的人的力量,首先必須是有用勞動。」【註五】


這段(引文6)的譯文比(引文2)就通俗易懂多了,但是,跟我在《誤譯的問題》那篇文章裡,所指出來的「問題」一樣,譯漏掉了原文有的「並且..在這種 屬性上」這一重要的連結詞和對勞動的性質和規定,問題恐怕受到半世紀以來,對勞動價值理論的誤解和曲解是相關的。再進一步去考察探究,這一個錯誤的始作俑者是蘇聯,但是,跟我在這裡所要考察的無關。翻譯(Translation)跟直譯或意譯不同,不能只是語言上的轉換,我在(引文3)是直譯,而(引文4)是意譯。翻譯蘊含要精通和瞭解作者的文本的意義,有時候,甚至在上下文裡有必要把文本所欠缺的和潛藏的含意表達出來,要對文本有否定、保持、保存,或更確切地說,揚棄(Sublation,Aufheben)。【註七】這對一般各別的翻譯來說,可能要求太過苛刻,但是我在此談的不是一般的要求,而是標榜奉行馬克思主義的官方翻譯場:“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史大林著作編譯局譯”的很特殊的,意義影嚮重大深遠的官方翻譯。《資本論》的中譯本又標明是根據德文版並參照俄文版譯出,參考了郭大力、王亞南中譯本,我還聽說也參考了日、英文譯本,如此這般的大力借助和方便,照說對馬克思主義最重要的著作,並且以中國對德、蘇、法、英等語言,精通之士,人才濟濟,譯場之大,多於古代佛經翻譯盛時之二千餘人,如此豐富的人力物力,人傑、天時和地利,我相信一定會勝任才對,可惜察其成積結果,遠非所期。四年來我跟一群年輕人一起重頭細讀《資本論》,發現其中有相當多處譯文,語焉不清,文理不順,辭不達意,甚至語義前後矛盾之處,在在表示了中譯本《資本論》全部四卷都有重新翻譯的必要!

法文版這段話(引文6)較之德文第二版(引文2)有幾點修補,很值得注意:


用「人的力量」取代「人類勞動力」,避免了跟會增值的「勞動力商品」範疇混淆。而且,使「人類勞動力的耗費」作為一切勞動的一般屬性和「生理學意義上」的這一特殊屬性內容相對應,以免使「作為相同的人類勞動」,變成空洞沒有內容的抽象概念,而是具有現實的具體性的勞動生產活動。這一來,勞動在特殊的歷史性質下,勞動產品轉化成為商品,它在生產上耗費了的「人的力量」,積累了「相同的人類勞動」。這些物,作為這個共同的社會實體的結晶,就是商品價值。

德文第二版原來含有的「作為相同的人類勞動」中「抽象的」被修改了。馬克思很反對把語言上的對立形容詞的矛盾,當作真正的矛盾。【註八】對勞動加上「抽象的」和「具體的」形容詞,並不會使「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的形容詞的矛盾變成真正的矛盾。這不是勞動二重性,而是兩種矛盾論。「勞動要被看作抽象意義上的人的力量,首先必須是有用勞動。」(引文6)從「有用勞動」才能用“抽象的方法”捨象出這些勞動的共同性質:相同的人類勞動。馬克思不是從定義出發,也不是從概念出發,概念推概念,所以也不是從勞動的概念出發,分「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而是以勞動產品在現代社會所表現的最簡單的社會形態「商品」作為出發點。從分析商品所表現的現象形態,發現,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態是使用物,效用,或按照當時的習慣用語,使用價值。勞動在商品的生產形式上人的力量的耗費,而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它生產使用價值和效用。《資本論》第一卷第一句話,馬克思就點明了他研究的切入點,就是「本主義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的社會」的商品,「商品首先是一個外界的對象」。一般中文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所說的「政治經濟學的方法是使用從抽象上昇到具體的方法」,這種說法完全是不知所云。就是從《資本論》全書的研究方法或敘述方法來看,也是片面的不正確的。【註九】

【註釋】

註一:《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第55頁。

註二:《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第60頁。

註三:馬克思:《資本論》(根據作者修定的法文版第一卷翻譯)1983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說明」第二頁(簡稱「《資本論》法文版」)

註四:《資本論》法文版第23頁

註五:《資本論》法文版第23頁

註六:馬克思:法文版的《資本論》中譯本,第一章,中國社會科學院出板社。

註七:我在這裡所說的否定和揚棄是賣弄黑格爾在《邏輯學》第二版的名詞。例如,台灣有人把路易.阿圖塞的《意識形態與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翻成《意像與意像情境處理》,這當然不是翻譯而是誤會。

註八:參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第49頁。

註九: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上冊〈說明〉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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