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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新世代青年團」(http://youth.ngo.org.tw/)2005.10.25

林文淵事件批判(二)
--高階經理人員不生產利潤


簡淑慧 (反高學費行動聯盟總召集人)

 林文淵領4千萬員工分紅的主要說詞是,「在職三年,帶給中鋼諸多新觀念與新 制度,亦讓公司業績屢創新高」(林文淵的辭職聲明),林文淵認為中鋼公司這幾年來獲利盈餘創新高,他的努力與貢獻不應被抹煞。中鋼工會慰留林文淵的聲明中,亦肯定林文淵對中鋼的貢獻與付出,且中鋼的員工分紅制度是「多賺多分」、「少賺少分」及「不賺不分」,既然林文淵對中鋼的高獲利有貢獻,那麼林文淵當然可以「多賺多分」。

 反對者則認為中鋼的高獲利是由於鋼鐵業景氣,鋼鐵價格高漲所致,且林文淵只是政治任命的官派國營事業董事長,不像台積電張忠謀、微軟比爾•蓋茲一樣,是靠其自身的才幹與努力,讓台積電、微軟賺取高額利潤。因此,張忠謀、比爾•蓋茲領取億萬分紅是正當、合理的,而林文淵領取千萬分紅是不正當、不合理的。

 可見,反對與贊成的兩方都同意,有才幹的高階經理人員,他們的努力與貢獻是有助於利潤的賺取,是可以創造利潤。

 然而,高階經理人員是資本代理人,他們的努力與貢獻是執行資本的職能,是剝削員工勞動所創造出來的果實,即利潤。利潤(剩餘價值)是由員工的勞動所生產出來的,高階經理人員的勞動是指揮監督員工生產勞動、創造利潤,高階經理人員的指揮監督勞動本身不是生產勞動,並不會創造利潤。就像古埃及建造金字塔,奴隸搬石頭是生產性的勞動,是有助於金字塔的建造,但是揮皮鞭抽打奴隸的監工──奴隸主的代理人,監工揮皮鞭的勞動不是生產性的勞動,不會對金字塔的建造有所助益。由於奴隸主與奴隸的對立關係,因此,奴隸主必須要有鎮壓與剝削奴隸的職能,監工揮皮鞭的勞動是執行奴隸主的職能。當不存在奴隸主與奴隸的對立關係時,那麼金字塔的建造,也就不需要揮皮鞭的監工。

 利潤(剩餘價值、交換價值)表面上是一筆錢,實質上是一種勞資對立的生產關係。高階經理人員的勞動的主要性質是剝削員工勞動的指揮監督職能,另外,有些規劃、決策的勞動是能夠提高產能、降低生產成本,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是有利於生產,但是,這些規劃、決策的勞動,同樣也不創造利潤。就好像使用技術較新、功能較強的機器一樣,可以提高產能、降低生產成本,讓產品具有競爭力,但是,新機器只是增加使用價值,並不創造利潤,不會生產出利潤(剩餘價值、交換價值)。

 因此,無論是林文淵還是張忠謀,這些資本代理人不生產利潤。所以主張高階經理人員的貢獻可以創造利潤,理應領取員工分紅的說詞,是錯誤的。

中鋼工會認知錯誤、立場偏差

 當林文淵在社會不滿的壓力下請辭中鋼董事長,中鋼工會卻發動會員慰留林文淵!

 在中鋼工會強力慰留林文淵董事長的聲明中,不僅肯定林文淵對中鋼的貢獻,還認為專業經理人、董事長理所當然可以領員工分紅。

 中鋼工會之前曾多次要求林文淵降低專業經理人的員工分紅比例,林文淵拒不調降。如今,林文淵因員工分紅事件下台,且林文淵拒將4千萬的員工分紅退還給中鋼,還聲明高階經理人員理當領員工分紅,甚至嫌領得太少!中鋼工會不思利用社會民氣,順勢來降低高階經理人員的員工分紅比例,甚至可以更進一步推動高階經理人員不能領員工分紅。中鋼工會卻是反對社會民意,強力慰留林文淵,甘願當林文淵的遮羞布,還主張董事長可以領員工分紅!

 中鋼工會的立場,恰恰好是與資方的立場一致。林文淵請辭中鋼董事長後,隨即有近50家鋼鐵產業在各大報紙刊登半版的廣告,以「鋼鐵產業經營者的共同心聲」發表聲明,其中一段文字:『如果一個企業經營者因盡心盡力努力經營為公司創造亮麗成績單,依法分得合理員工分紅,因而被認為「懷璧其罪」,而欲隨意取消收回,此種「因噎廢食」的行為,將如何令往後經營者肯努力為公司奉獻心力』

 經營者領取員工分紅是合理合法,經營者生產利潤,這就是資方的說法與立場。

 當林文淵事件引起社會大眾質疑董事長、高階經理人員領取員工分紅的正當性時,中鋼工會竟然站出來向社會大眾表示,董事長、高階經理人員可以領員工分紅!可見中鋼工會是認知錯誤、立場偏差,不僅傷害了中鋼員工的利益,也不利於台灣的工人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