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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調薪與學費調漲 有關今年大學學雜費調漲事,根據媒體的報導,教育部表示:「去年僅五十三校、約三分之一大學漲學費,今年則在軍公教人員待遇突破三年未調的瓶頸,終於調薪百分之三,學校人事成本增加下,「壓抑」已久的大學學雜費調漲趨勢已不可擋,調漲校數恐將呈倍數激增。而為反映成本,教育部也不打算以「道德勸說」嚇阻學校漲價,私立大學調幅還不設限,國立大學則不得逾百分之十。」 由於軍公教人員調薪,為反映成本,大學學費調漲的學校數目,將比去年呈倍數激增,而且學費調漲的幅度遠超過去年。這是教育部與大學校方的說詞,軍公教人員調薪,成為學費調漲的代罪羔羊,這個說詞是否有道理,以及是在維護誰的利益,值得進一步分析。 在台灣社會,軍公教人員調薪是一個指標,往往受僱者的調薪是根據軍公教人員調薪。當軍公教人員調薪百分之三,通常會帶動台灣受僱者調薪百分之三,也就是台灣受僱者的工資普遍性的調漲百分之三,這是有利於受僱者這一方,因為,會增加受僱者的消費能力。然而,企業主資本這一方,如同教育部與大學校方一樣,假藉人事成本增加的理由,為反映成本,商品的物價要上漲。物價上漲,這是有利於資方,因為,資方的利潤會增加,但是,不利於受僱者,因為,會降低受僱者的消費能力。 工資上漲,物價隨著上漲,對受僱者而言,只是名目工資增加,只是手中的新台幣數量增加而已,因為,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受僱者實際購買到的商品數量,並沒有增加,也就是實際工資並沒有增加,受僱者並沒有得到更多的利益。不僅如此,相對於資方所獲得更多的利益,受僱者的工資與資本的利潤,兩者之間的差距是愈來愈大,也就是,受僱者的相對工資,是每況愈下。 在生產力不斷的進步,在受僱者所生產商品的品質與數量不斷提昇的情況下,受僱者由於物價上漲,購買力沒有增加下,受僱者並沒有分享到生產力進步的果實,而是大部分落入資本的口袋裡。 事實上,商品價格(物價)並不是由工資來決定,而是由生產商品所耗費的勞動時間來決定的。當生產力進步,同樣時間所產出的商品數量會增加,生產單個商品的勞動時間會減少,因此,商品的價格會下降。所以,資方以工資上漲為理由,要來提高商品的價格,以軍公教人員調薪為藉口,要來調高學費,這是站不住腳的,這是資方強取豪奪社會進步的果實之手段。 因此,廣大的受僱者促進社會進步,理應分享社會進步的果實,為了防止相對工資的下降,除了爭取名目工資的增加外,更要爭取實際工資的增加,也就是反對資方假藉名目,例如軍公教人員調薪、工資增加,來調高學費,哄抬物價。更何況,教育是勞動力再生產的一部分,學費是工資的一部份,學費應該由資方來支付,現實上,學費不是由資方來支付,而是由受僱者來付學費,而且,學費的調漲,讓受僱者的負擔愈來愈沉重,相對工資愈來愈下降,因此,站在受僱者的立場,捍衛受僱者的利益,我們反對學費調漲,要求資方支付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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