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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新世代青年團」(http://youth.ngo.org.tw/)2004.11.20

評孫善豪《第一個非馬克思主義者──馬克思作品選讀》之二
何青

※編按:此文根據何青在台灣《資本論》研究會之講座錄音帶整理,由台灣《資本論》研究會整理。

無知並不是充足的理由15

孫善豪:「《資本論》第一章,是馬克思終生思想的總結,因此也是馬克思著作中最難解的幾個之一。」(14頁) 16

上面引文中的「因此」不知是如何推演出來的。

孫善豪又說:「馬克思自己也知道這一章很難,所以建議他的讀者不妨先從後面幾章讀起。」 (14頁)

事實上,馬克思的確曾建議他的好朋友庫格曼醫生的太太先讀第八章工作日、第十一章協作、第十二章分工和工場手工業、第十三章機器大工業。因為這幾章都與當時社會情況相契合,也有特地對一些具體事項所作的調查報告、對實際的工場手工業和大工業之內部的詳細情形等作了一些描述。在當時,只要關心一些生產事務的人,應該都看得懂。然而,馬克思此番建言只是針對那個時代的一個進步的醫生太太的需要而言,孫善豪卻把它擴大一般化為馬克思對讀者讀《資本論》時的建議。路易•阿圖塞也曾建議讀者從第二篇〈貨幣轉化為資本〉開始讀起17 ,但如此一來便忽略掉邏輯發展過程中一開始的最重要範疇(例如,商品、使用價值、交換價值、抽象勞動、價值和貨幣,對於正確理解後面的部份,也是會造成困難的,甚至更困難。

孫善豪:「不過難的,也一定是重要的(「難」和「重要」在德文裡毋寧是等義的)。」(14頁)

孫善豪多次強調,要讀馬克思,要注意德文的句法及用法。孫善豪認為,因為難,所以很重要。那麼依此類推,馬克思對於法文版《資本論》的修訂目的是為了使它淺顯易懂,那不就是做錯了嗎?照孫善豪的推論,法文版就不重要了?他偏偏和斯賓諾沙唱反調:無知就是最好的藉口。

在孫善豪該書14頁註2孫善豪自稱使用的是德文版第二版,但從其譯本看,應是德文版第四版,孫善豪的翻譯部份也是根據此版(抄中共中央中譯本《資本論》的部分便是來自第四版,前文已敘明)。孫善豪使用很多中共中文版的譯文,以致於中共中文版所犯的錯誤,他也一樣犯。孫善豪的重譯並未比中共中文版好,而且更洋文化,更拘泥於德文的語法。孫善豪的譯文看起來比較像德文《資本論》初學者的翻譯習作,有些名詞的翻譯是很可爭議的,有些故意特立獨行的翻譯更脫離了學術,如「貨幣」硬是翻譯成「錢」,「貨幣主義」變成「錢主義」,是極其不合約定俗成的。再者,馬克思的注解往往是針對他批判的主要對象,如果像孫善豪那樣把注解省略了,就無法瞭解馬克思對古典政治經濟學的批判或其他類似思想方法或認識論所進行的更完整的針砭。
在孫善豪該書的第15頁引了列寧在《哲學筆記》的一句名言:「不了解黑格爾《大邏輯》,就讀不懂《資本論》、尢其是第一章」,並表示他不同意列寧。孫善豪認為《資本論》並不是寫給博學鴻儒看的,但我認為,尤其是對第一章來說,一定程度對辯證法基本概念的了解,是必要的基礎。

孫善豪:「讀這第一章,唯一要有的背景知識,其實只是:『所謂商品有價值,就是他們值錢』。除此之外所必須的,不是任何知識,而是閱讀上的仔細:許多專有名詞(或是被馬克思賦予了專門意義的名詞)、許多『等義字』,都必須謹記在心、隨處映證。」(15頁)

所謂商品值錢,真正的意思就是可以用貨幣來表示商品的價值,一般稱之為價格。然而,歷史上,商品並非一開始就由貨幣來代表它的價值,起初衡量價值也並非是由貨幣來表示,而是以其它的商品來表現。由「簡單的、偶然的價值形式」到「擴大、總和的價值形式」,乃至於一般價值形式或貨幣形式,從有缺陷到完美,是一步一步自行過渡發展出來的。貨幣成為完美的價值形式的歷史,要等到貨幣(金、銀)成為商品世界的一員,它才能變成一般等價物,它才能變成貨幣形式,才能變成以貨幣來作為衡量價值的標準。孫善豪的誤解正好跟《資本論》相反,尢其是第一章說明商品之所以有價值,並不是因為有貨幣來表現才有價值,而是它有使用價值,而且它要透過交換來滿足人的需要。因此,在某一特殊歷史階段或社會性質下,生產一個使用物所耗費的勞動,表現為該物的「對象的」屬性,勞動產品才變成商品、才變成有價值,並不是天生就有價值。貨幣(金、銀)要變成貨幣形式、價值形式之前,它必定先是商品,然後慢慢被排擠出來,變成特殊的商品即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孫善豪的說法完全忽略第一章所提的貨幣的歷史演化和邏輯的概念開展。馬克思曾批評古典政治經濟學只了解貨幣是商品,卻不了解商品是貨幣,就是由於對價值形式的發展和變化的無知。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文(增)本第一卷第一章第一句便指出:
「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佔統治地位的社會的財富,表現為『龐大的商品堆積』」

孫善豪也認為這句話相當重要,但卻將其翻譯為:
「財富,在那些以『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為主的社會裡,表現為『龐大的商品聚集』。」(41頁)

然而,「為主」並沒有佔「統治」地位,也不是「支配」(governance、prevail)地位。「為主」有主次地位的意思,但「統治」卻表達出某種發展階段中的從屬關係,看來還是中共中央的中譯比較好。孫善豪在前後很一貫地(包括他在解釋〈哥達綱領批判〉及其導讀)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錯誤,即把每一個範疇的歷史性質都忽略掉了。這也正好是馬克思一再對古典政治經濟學所批判的──他們常把資本主義看成永恆的、自然的社會形式。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孫善豪正犯了馬克思所批判的對象之錯誤。

捨象法

馬克思說的捨象法,事實上有幾種意思,《資本論》中文譯本常翻譯成抽掉、捨棄、拋棄或去掉,但我覺得這樣的譯法不正確。馬克思的捨象法是抽象法兩條道路中的一條,另外一條則仍須具象回來達到具體的再現18 。再者,在捨象中,並不能隨便捨掉,如商品的雙重性 (使用價值和價值),馬克思常說「在這裡我們要將使用價值捨象」中文翻譯成我們「捨去」使用價值,但使用價值不能捨去,「使用價值同時又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19 ,捨去了,商品就沒有了,但可以「捨象」,意思則是「暫存而不論」,隨時都可以將之具象回來。若分析到一定程度,抓到一些更本質的,我們就可以具象回去。

關於捨象,我認為有幾點要注意:
1. 它被捨去的形式、表象、現象,仍然存在,並不是消失。
2. 在捨象後,所表現出的內容、本質、實質並不是不存在,而是愈來愈顯露出來。
3. 捨象的項目愈多,抽象程度愈高。
4. 矛盾的一面被捨象後,並不表示矛盾就不存在,例如將使用價值捨象掉並不表示商品沒有二重性、沒有矛盾,因為商品的二重性及勞動的二重性是內在的矛盾,內在的矛盾不能單純地從表面上或思維上消去掉,只能通過此種抽象法,透過現象抓本質,使它更接近本質,更接近實質,更接近所要表現的內容。但其間之矛盾並未因此消失,反而使矛盾的兩方面的問題更清楚。
5. 捨象可區別表象與被表現的內容,是具體的再現的前提。
透過捨象,才可能找到實質的東西、本質的東西,因此可使具體的再現有更豐富的內容。

孫善豪認為「商品」、「價值」、「價值形式」都是核心概念。但馬克思並不是將商品視為概念,而是將它視為客觀存在。「商品首先是一個外界的對象」20 ,它是一個外界的對象才能滿足人的需要,因此不是概念。馬克思在《資本論》裡用的抽象法是具體、抽象、具體、抽象兩條道路互相轉化。例如,由第四章貨幣購買勞動力和生產資料就可知道──此二者需先分離始能購買,且購買後還要再將它結合起來。這一過程非常悲慘,若從資本發展的一般概念來說,還看不到這悲慘的程度,一直要到具體的再現,才能看到後面所說的「原始(資本)積累」,最後才明白勞動力與生產資料的分離與結合過程在歷史上是艱辛的,資本與資本的積累是血淋淋的「血與火」的過程,此時對資本的瞭解就更深刻了。

孫善豪:「如果《資本論》的第一句話可以算作是《資本論》最重要的一句話,那麼它的動詞正好是erscheinen,就更不可等閒視之了。」(16頁)。

第一句話與最重要的話,關連性在哪裡?無從得知。而且,我們看到的第一句話就不相同。

如果孫善豪可以看到我所看到的「第一句話」,那麼看到的就不是「龐大的商品堆積」,而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占統治地位的社會……」,這是了解《資本論》最重要的整體觀念。

孫善豪:「如果『勞動的雙重性』是馬克思所『首先批判地證明的』」(16、17頁)

馬克思「批判地證明」的是古典政治經濟學用「強制的抽象法」21 得到勞動時間是價值的尺度,雖然,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亞當.斯密從論述一般勞動是創造價值的來源,到李嘉圖得出勞動時間是價值的尺度這個抽象,是跳躍的論證,須要一些必要的中項。沒有這些中項,用「強制的抽象法」得到勞動時間是價值的尺度就看不到商品的二重分化(使用價值和價值)是勞動產品二重分化(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的結果,因而也看不到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在商品生產過程中的二重分化,因此也無法了解剩餘價值是如何產生的。

馬克思提出勞動二重性,工人的勞動不但可以生產使用價值,還可以產生價值,工人在進行具體勞動的同時也在進行抽象勞動。勞動力本身也是商品,但這一商品有幾個特殊性而與一般商品有別。首先,資本家使用(消費)勞動力商品來讓他的資本能夠增殖,因此,對資本家而言,勞動力商品的使用價值就是創造價值。其次,勞動力商品的價值(意即再生產出勞動力的費用)與勞動力的使用價值所創造出來的價值是一個不等量。若沒有從勞動的二重性來看,就看不出勞動事實上是同時地進行兩個過程:「價值轉移」與「價值增殖」。前者是透過具體勞動來改變勞動對象的使用價值,從而使預付資本中被稱為不變資本部分的價值,移轉到新商品上;後者是創造新價值的抽象勞動。所以,有創造勞動力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跟創造剩餘價值的「剩餘勞動時間」這兩個部分,這只有透過勞動的雙重性才能看出來。 馬克思 認為這是瞭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這才是孫善豪文中所說的「起跳點」(17頁)。

孫善豪:「那麼,這種雙重性並不是就勞動本身可見的、而是『表現在商品裡的』--這裡的『表現』(dar-ge-stellt)也顯然應該具有某種關鍵性地位了。」(17頁)

在此,dargestellt這個字在中共中文譯本譯為「體現」二字,即體現在商品裡的勞動的雙重性,但並不是表示「現象跟本質」、「形式跟內容」的關係,若要表達此關係,應是用erscheinen。

孫善豪:「不過,這兩個動詞似乎並不能在使用上作嚴格的區別。可能比較確定的是:第一,darstellen有時與『表達』(ausdrucken)同義,亦即『陳述』、『敘述』、『鋪陳』之意。」(17頁)這是字典裡的意思。「第二,如果某甲darstellen了某乙,或是某乙在某甲中被dargestellt出來,那麼某乙是『包含』在某甲裡的。」(17頁)

如使用價值跟交換價值包含在商品裡面,最主要不是「現象/本質」、「形式/內容」的關係。假如是形式與內容,就要用erscheinen這個字才對。

孫善豪:「第三,erscheinen則大致指的是:某甲用一種異於自己、在自己之外的形式而出現。例如『價值』表現(erscheinen)為『交換價值』、『相對價值』表現在『等價物』上等等。不過,仍然要說的是:這兩者似乎並無法嚴格區別、反而時有相互混用的情形。」(17頁)

的確,這兩個字在中共《資本論》中文譯本有時也企圖要區分,有時也用「表現」、「表達」混譯一通,可是馬克思使用此二字是相當清楚嚴謹的。假如它們都被譯成表現,這實在不是馬克思的錯。假如抄襲者認為「這兩者似乎並無法嚴格區別,反而時有相互混用的情形」更不是馬克思的錯!

將概念歸併在一起

孫善豪常將一些很重要的「範疇」單單看作是概念,或者所謂「核心概念」。譬如「是四個最核心的概念:有用勞動、抽象人類勞動、使用價值、價值。它們各有很多『別名』,在這裡也許不妨列出來……。」(17、18頁)。他用「別名法」的方式將一些不同的概念等同起來,也用羅列的方式將一些概念關連起來送做堆,這就捨掉了抽象法內在的關連。前面已提及,在抽象法的捨象道路中,並不是將這些概念「別名」起來和送做堆將概念歸併在一起就算了。這裡我忍不住要引馬克思在晚年所寫的〈評阿•瓦格納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22 來補充說明,阿•瓦格納誤認為馬克思將價值分割為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馬克思針對這一點所做的批判:

「首先我不是從『概念』出發,因而也不是從『概念』出發,所以沒有任何必要把它『分割開來』。我的出發點是勞動產品在現代社會所表現的最簡單的社會形式,這就是『商品』。我分析商品,並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現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這裡我發現,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式是使用物,或使用價值,另一方面,是交換價值的承擔者,從這個觀點來看,它本身就是『交換價值』。對後者的進一步分析向我表明,交換價值只是包含在商品中的價值的『表現形式』,獨立的表達方式,而後我就來分析價值。」(引自〈評阿•瓦格納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 23

馬克思所說的作為商品的使用價值,本身是具有特殊的歷史性質。

「在生活資料由社員共同生產及共同分配的原始公社裡,共同的產品直接滿足公社的每個社員,每個生產者的生活需要。產品或使用價值的社會性質這裡正是在於其共同的性質」(引自〈評阿•瓦格納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 24

這一點常被中共的理論家所扭曲,他們把生產力的提高,看成是獨立於生產關係之外的,且把它中立化,認為和歷史性質無關。事實上,我們使用生產力最直接的就是使用價值的創造,當然會使許多使用價值增加,可是這些使用價值有歷史的性質,跟它的社會形式有關係。在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方式裡,它所需要的使用價值並非因為要它的有用性,而是因為使用價值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在此種意義下,資本主義的目的是要價值,而不是使用價值。從資本家的觀點看,它是一個無奈的狀況,他為了要價值,不得不要使用價值,而且使用價值好像是中立的物質性質。但馬克思所提恰恰相反,使用價值有其歷史性質,在公社時代,它滿足人的需要,並不是為了滿足其他人的需要;而商品社會是為了滿足其他人的需要。單是這點,使用價值的意義就完全不一樣,因為它帶有社會的性質在裡面,所謂發展生產力,若不考慮發展的社會形式,就毫無意義。

「我們的vir obscurus甚至沒有看出我的這種不是從人出發,而是從一定的社會經濟出發的分析方法,同德國教授們把概念歸併在一起的方法毫無共同之點 」。(引自〈評阿•瓦格納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25

讓我們再回頭看看孫善豪「別名法」的幾個式子:

孫善豪:「有用勞動=具體勞動=特定的、依目的而進行的勞動=實際勞動」(18頁)

有用勞動內當然也包括抽象勞動,而不僅具體勞動。使用「別名法」,也就是蒐集同義字來做串連,是無法進行分析與作批判的論證的。

再者,孫善豪:「抽象人類勞動=相同人類勞動=無差別的人類勞動=人類勞動=勞動力」(18頁)。

人類進行勞動,在進行具體勞動的同時也在進行抽象勞動,絕不是直接等同於抽象勞動,而且也絕對不等同於勞動力。我們所說的一個是商品的形式;另一是商品所含勞動的具體性質。以等同方式串連,則無法看出其中的對立關係。在談到具體勞動時,若脫離了對立性質的抽象勞動,則無意義,他們均是對立統一的關係。反之,也不能只談抽象勞動,他的對立面是具體勞動,當勞動力在進行它的職能──勞動的時候,要從事具體勞動,同時也要從事抽象勞動。換言之,要進行社會的平均勞動。這是這個商品生產的社會形式所決定的,這是歷史的性質。

孫善豪:「使用價值=有用性=商品體=物品=使用對象=勞動產物=財富」(18頁)。
剛提到,使用價值有其歷史性質,或者不能說商品只有使用價值。使用價值並不會產生商品,只是表達出商品的有用性。做為勞動產品,光是有使用價值,不會搖身一變為商品,或是使用「別名法」將使用價值跟交換價值連接在一起就變成商品。

孫善豪:「價值=價值物=價值實體=價值量≒(類似)交換價值」(18頁)。

事實上,價值與價值量並不相同(不同層次、不同範疇),價值與價值物也不一樣。在價值形式中,價值物是要表現另外一個商品的相對價值形式所含的價值 。這種「別名法」就是送做堆的作法,使商品的二重性消失了。

通常人們容易有一種誤會,以為「價值」有兩種:「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其實不是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並不是「價值」的兩種次類,而是「商品」的兩個方面,而且,和「使用價值」相對的也不是「交換價值」而是「價值」。關於這點,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章已做了澄清(75頁)。馬克思本身已澄清「使用價值」和「價值」是商品的兩面,是對立統一的,是互相依賴和互存的,也是互相排斥和互相對抗。這也無法單獨由一個商品來瞭解,嚴格說是存在於一個商品以上的社會,是商品堆積的社會裡。而且它的價值也只能由別的商品或更多的商品始能表現出來。沒有不同的商品,也無法產生交換的形式。在此我要引一段馬克思批判德國學者教授們的話:

「誰使之處於邏輯的對立呢?是洛貝爾圖斯先生,在他看來,無論是『使用價值』或是『交換價值』,就性質來說,兩者都僅僅是『概念』。事實上在任何的價目表中,每一種商品都經過這種不合邏輯的過程,它作為財富或使用價值,做為棉花,紗,鐵,糧食等等不同於其他商品,表現為在質上和其他商品完全不同的『財物』,但同時又表現自己的價格,表現為質上相同而量上不同的同一本質的東西。對使用它的人來說,它表現為自己的自然形式,而作為交換價值,就它表現為同自然形式完全不同的、為它和其他商品所『共有的』價值形式。在這裡,只有在洛貝爾圖斯和他的同類的德國學究教授們那裡才有『邏輯』的對立,他們不是從『社會物』、『商品』出發,而是從價值的『概念』出發,然後把這個概念本身分裂為二,接著就來爭論,在這兩個臆想的概念中,哪一個才是真實的!」26

這不是正好是對孫善豪關於「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是核心概念的這點說法提出了有力的反駁嗎?如果從概念到概念,就看不出「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有什麼矛盾了。

孫善豪:「商品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兩個方面,對應著勞動的兩個方面。因此,這四者之間的關係,是兩兩成對的。」(19頁)

他在玩概念遊戲,因此很容易的便將之兩兩成雙,任意送做堆,互相交叉來臆想其中的關係。這正好是馬克思對德國學者的做法所做之批評。

孫善豪:「『商品』和『勞動』之間就有一個對應關係:商品由勞動生產出來、勞動則表現(darstellt)在商品裡。」(19頁)

勞動與商品實在是兩個獨立的名詞,一點對應關係也沒有。他以為將他們對應起來,勞動就會表現在商品裡,這實在是孫善豪一廂情願的概念遊戲。

孫善豪:「『有用勞動』產生『使用價值』、『抽象人類勞動』形成『價值』」(19頁)

這也會因時因地而改變,也不是有用勞動就會產生抽象勞動。「抽象勞動」的凝結作為商品價值的實體,是商品交換成為社會具支配性的來往形式後才確定的,也因為商品交換已是大量出現,成為普遍化的社會現象了。因此,商品的價值量即物化在商品體中的抽象勞動量,就必須要社會化與平均化,從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平均運動的結果。27

孫善豪:「『有用勞動』是『抽象人類勞動』的表現形式(或實化形式);『使用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或實物承擔者)」(19頁)。

使用價值是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在現代社會形式,這是非常有趣的歷史發展結果,而不是一開始就有的。正如我前面所說,孫善豪的文章中沒有歷史發展的觀點,跟古典政治經濟學所犯的毛病是一樣的。此外,「使用價值」也不是「價值」的表現形式,從使用價值中,也找不出一個元素是價值。而正確的說法,交換價值才是價值的表現形式。孫善豪甚至在文中還糾正馬克思說:「這裡的交換價值其實應該是價值」(43頁註1)

這也是針對使用價值同時是交換價值的實物承擔者。這一點,產生了混淆的結果。

孫善豪:「這樣的兩兩相對的關係,是商品內部的對立關係」 (20頁)。

如何從兩兩相對的關係,就可看出其內部對立關係?這是令人費解的,最多只是名詞間的關係及概念間的關係,內部的關係從概念是看不出來的,只能看得到它的形式現象及表象,看不到它的內容、實質及內在矛盾。內在矛盾可被看出,是因為它顯現到外部來的矛盾運動。如使用價值及交換價值的矛盾,是商品內部的矛盾,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間是互相對立又統一,可是其內在的矛盾會顯化到外部來,就會使價值形式不斷的轉化。從簡單的、偶然的,一直變化到貨幣的價值形式,有內在矛盾轉化的變化或運動(對立運動),這種對立運動會轉化到外在現象來,即表現在人們的交換行為來,只能在交換中存在。如果不交換,不為他人生產,商品就不存在了

孫善豪:「因此,要把它指認出來,就要看它的『表現形式』,也就是價值形式、價值關係或交換價值。」(20頁)

前面他把商品的使用價值當作是價值的「表現形式」,他在這裡將使用價值的「表現形式」認為是「交換價值」,至此孫善豪已經被他自己的別名法和配對法攪得昏頭昏腦而無法清楚解釋了。的確,「別名法」和「配對法」使孫善豪作繭自縛。
例如:
「馬克思提出了四種價值形式」(20頁)
「簡單價值形式(一對一)」(20頁)
「全體的價值形式(一對多)」(20頁)

孫善豪所說的「全體的」,中共中譯本譯作「總和」,意指「簡單價值形式」這個等式的總和所構成。

「普通價值形式(多對一)」(20頁)

孫善豪所說的「普通價值形式」大概是馬克思的「一般價值形式」的誤譯。

「錢的形式(多對唯一)」(20頁)

貨幣形式只是一般價值形式 ,黃金排擠眾商品脫穎而出。偶然地望文生義,「貨幣」的「貨」字倒有商品是一般等價物的含意。

孫善豪談到「生活資料」及「生產資料」(42頁),他將「生活資料」翻譯成「生活必需品」,「生產資料」翻譯成「生產工具」。這是不適當的,因為生活資料不只是生活必需品,包括資本家的奢侈品也是生活資料,資本家不僅要活,也要花費和享受。生產資料通常包括原料、機器、廠房、土地、工具以及維修的各式東西等,與生產有關的材料,而非只是生產工具,這點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五章以後有詳細的說明,孫善豪竟然也沒弄懂,令人懷疑孫善豪是否真的讀過《資本論》第一卷。德文的smittel從字面上看,有工具的意思,和跟生產所藉助的東西。但照此翻譯,就顯示出孫善豪不瞭解其中特殊的意思。

孫善豪:「價值存在(Wertsein)。這其實是兩個字拼起來的:Wert和Sein。Sein也就是「是」、或英文中的be動詞。如果把兩個字分開,就變成:wert…sein。用它造個句子:二十碼麻布值一件上衣,就是:二十碼麻布ist(sein的第三人稱變化)一件上衣wert。因此,一個商品的『價值存在』,其實都可以變成一個表達、一個句子。或者反過來說:只有造出一個句子之後,一個商品的『價值存在』才被表達出來。而這個句子,也就是這個商品的『價值形式』或『價值表達』。」(20、21頁)

馬克思恰好不喜歡以此種方式表達:

「要表達商品B同商品A相等是商品A自己的價值表現,德文"Wertsein"(價值,價值存在)就不如羅曼語的動詞valere、valer、valoir(值)表達得確切,巴黎確實值一次彌撒!」28

馬克思又說:

「相反地,把這些用語說成是單純的詩人的破格權,這只能說明分析的無能。蒲魯東說:『人們認為勞動有價值並不因為它本身是商品,而是指人們認定勞動中所隱含的價值。勞動的價值是一種……比喻說法。』因此,針對這種說法我指出:『他把勞動商品這個可怕的現實只看做是文法上的簡略。這就是說,建立在勞動商品基礎上的整個現代社會,今後僅僅是建立在某種破格的詩文和比喻性的用語上了。如果社會願意『排除』使他煩惱的『一切麻煩』,那麼只要去掉不好聽的字句,改一改說法就可以了;要達到這個目的,只要請求科學院出版一部新辭典就夠了。』」29

這不正是在描述和批判德文文字拜物教的孫善豪嗎?他不論是價值存在、商品的價值形式或商品的價值,都看成僅只是造句和字的結構問題。事實上,馬克思不喜歡德文價值存在”Wertsein”(價值,價值存在)這個字,他指的是價值。但德文要成為一個名詞,就要變成價值存在。馬克思覺得還是羅曼語valere、valer、 valoir(值)表達比較確切 。30 他不會在破格上做文章。馬克思認為客觀存在是使我們產生概念的因而不是果,文字也不能由於其文法結構,就使它變成客觀存在起來。

可是孫善豪偏在文字上大作文章:
孫善豪:「相對價值。(何青按:也就是我們所說相對價值形式。)其實也就是『價值存在』的表達或『價值表達』。它之所以是『相對的』,是因為它只能在一個『相對者』(等價物)那裡把它自己表達出來,而不能用自己把自己表達出來。」(21頁)

「因此馬克思有時也把這種『價值關係』稱作『相對表達』。(何青按:這是栽贓!)但是這個『表達』並不能夠告訴我們:商品的價值量到底是多少、也就是商品究竟包含了多少小時的抽象人類勞動。換言之,相對價值並不等於價值。」(21頁)

如果只談造句子,那麼語句「二十碼麻布=二十碼麻布」就是指謂有二十碼數量的麻布,也可以自己表達自己,在文法上也是合理的。如果「二十碼麻布=二十碼麻布」是指價值表現的話,那麼這個價值形式就不表現任何價值,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價值表現。

如果此處所講的是偶然的、簡單的價值形式的話,這也不是表達的問題。二十碼麻布=一件上衣,並不是句子問題,它呈現的是等價形式,是價值形式中最簡單的形式。此簡單形式是不同於句子的真假對錯,彼此的意義是很不相同。等價形式的相等與一個句子的相等,馬克思在第一章的價值形式或交換價值中已指出其中的許多不同。例如一碼麻布=一碼麻布,就句子而言是真的,但就等價形式而言是無意義的,因為不能使用自己作為等價物來表現自己,一定要用不同的商品來表現,始能表現出價值。在等號兩邊,一個是作為等價物的商品,另一個是相對於等價物的商品。此二者位置對調,意思完全不一樣;但就句子而言並無不同。另外,在簡單、偶然的價值形式中,也不可以由商品A=商品B,商品B=商品C,直接推導出A就等於C, 商品A的所有者可能跟商品C的所有者一點也不相關。價值形式所相等的關係,不是數學等號所表現的形式轉化之關係,事實上,這裡面存在著內部矛盾。兩個商品在簡單的等價形式中,已反映出彼此對立與統一的關係。由於它內在的矛盾,它一定要轉化至它的對立面。相對價值形式的商品一定要轉化成它的等價物,它的等價物也要轉化成它的相對價值形式。這顯示出商品交換的需要,根據客觀的存在和客觀的需要,商品必須將自己內在的二重性矛盾外化到商品交換上來,等價物一定要使自己等於愈來愈多的東西,意即作為等價物(價值物)去表現其他商品的價值。這種外化的矛盾顯現在商品交換關係中,這是等價形式所要表現的,而單單從等式句子中卻表現不出來。二十碼麻布=一件上衣,做為簡單價值形式,是有缺陷的,因為它只能一個商品跟另一個商品發生關係,在這個價值形式裡,價值還未達到它所要表達的普遍性。價值形式所表現的是整個社會歷史發展的關係,且一步步轉化到一般等價物的出現,且以貨幣形式出現。一直到貨幣形式出現,價值所要表達的才達到完美無缺的形式,其內在於商品的二重性矛盾以及商品交換的矛盾始能獲得解決,且轉化為不同的矛盾。換言之,貨幣出現後,此價值形式才能穩定下來,且轉化到另一種資本的形式,或利潤的形式,這是有其內在關連的。

孫善豪的「倒溯還原法」

孫善豪:「除了這些概念和專有名詞之外,《資本論》第一章的結構,也是很值得注意的:它表現了(darstellt)馬克思的思考方式或『方法』,或者說:馬克思的『方法』正好表現為(erscheint)《資本論》第一章的結構。」(22頁)

不論形式如何,表象如何,去找出它的內容,找它的本質,找它的實質,這是任何研究都必須要的。事實上,這種研究也就是科學存在的原因。孫善豪把對科學認識的問題這種一般性的常識,當作馬克思方法的全部,且將這種問題當作商品的分析的方法。換言之,也就是將馬克思對商品分析的歷史性質──這最主要的一點給閹割掉了。

孫善豪:「馬克思首先由個別的商品開始分析。這種分析很快就可以把商品定位為『滿足人的需要的使用價值』。」(22頁)

事實上這不是定位問題,假如從具體出發,商品有某些自然的、物的性質,才會滿足人的需要。不是因為它是商品,也不是因為將它定位為商品,就可以滿足人的需要,才有可以滿足人需要的使用價值。事實上,以客觀存在的物出發的話,就不必發生此種定位的問題。

孫善豪:「但是馬克思並不在這裡耽擱太久,反而很快就進入了『(交換)價值』的分析。這個分析不再是從個別商品著手,而是從『商品與商品的關係』著手--而且是它們之間的『偶然』關係。」(22、23頁)

若從具體出發,也只能從物的屬性入手,也就用不著孫善豪煞有介事地來定位。若從具體出發,就會瞭解這種屬性能滿足什麼,創造什麼,產生什麼,但孫善豪卻將它視為天大的分析方法之開始。因為孫善豪將商品視為是一種概念,然後又要創造出滿足人需要的使用價值。針對孫善豪的這一概念,要使它滿足人的需要,的確需要很大的想像力,難怪他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發現。但對馬克思而言,商品之有使用價值,只不過是將長久以來從古典政治經濟學已經發展的俗語,或約定俗成的慣語「使用價值」拿來分析而已,當然很快就進入交換價值的分析。本來就不是要分析使用價值的內容,馬克思一開始就說此部分是屬於商品學的內容。且事實上他還繼續一陣子有關使用價值與使用價值的關係作為入手,而得出交換價值的價值形式。

孫善豪:「它是從『外部關係』倒溯回某種內在的實體。這個倒溯包括兩個程序,第一是把『價值關係』還原為『價值』的表現形式」(23頁)

馬克思先看到有交換價值這個價值表現形式,而後慢慢去找價值,一步一步去論證價值的存在,這裡沒有發生孫善豪所謂的倒溯。

孫善豪:「第二則是把『價值』還原為『抽象人類勞動』的凝結(物)。」(23頁)

馬克思將商品的使用價值抽象後而看到它是勞動價值的產品,因此從勞動產品論證到抽象勞動,並非將「價值」「還原」為「抽象人類勞動」。

孫善豪:「『抽象人類勞動』的發現,或者說:在『勞動』中區分出『有用勞動』和『抽象人類勞動』,這是馬克思對政治經濟學的重大貢獻。也是因為做了這個區分,所以馬克思可以從『抽象人類勞動』這個更抽象而普遍的概念、也就是一個更高的『起跳點』出發,來重構政治經濟學。這種『重構』,就是所謂『批判』:『政治經濟學批判』(這是《資本論》的副標題)。」 (23頁)

馬克思在孫善豪省略掉的注解中,已對政治經濟學提出特定的意義:

「我所說的古典政治經濟學,是指從威.配第以來的一切這樣的經濟學,這種經濟學與庸俗經濟學相反,研究了資產階級生產關係的內部聯系。而庸俗經濟學卻只是在表面的連系內兜圈子,它為了對可以說是最粗淺的現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釋,為了適應資產階級的日常需要,一再反覆咀嚼科學的經濟學早就提供的材料。在其他方面,庸俗經濟學則只限於把資產階級生產當事人關於他們自己的最美好世界的陳腐而自負的看法加以系統化,賦以學究氣味,並且宣布為永恆的真理。」 31

馬克思是針對政治經濟學來作為批判對象的。政治經濟學與《資本論》是兩個建立在不同階級立場的科學,如果孫善豪硬說這是政治經濟學的重構,那是完全不對的。

孫善豪:「從『價值關係』倒溯回『抽象人類勞動』之後,整個倒溯的歷程達到了它的終點。而從這個終點開始,現在又要開始一個新的歷程,一個重新返回的歷程:從『抽象人類勞動』回到『價值關係』--這也就構成了第三節的主題。只是,經過了一次倒溯的過程之後,『價值關係』現在不再表現為某種偶然的、外部的關係了,而是被構造為一種必然的東西、一種由勞動時間所規約的運動。」(23、24頁)

「有用勞動」中有抽象勞動,抽象勞動是從有用勞動中分析出來的,抽象勞動的對立面是具體勞動而非有用勞動,是有用勞動內的雙重性。孫善豪已混淆這些基本概念,並且濫用阿圖塞的說法。他模仿阿圖塞用結構主義的方式來描述抽象法,所以一方面由外部關係慢慢倒溯到內部關係,另一方面又從價值關係倒溯到抽象人類勞動。從「價值關係」倒溯回「抽象人類勞動」,是古典政治經濟學像斯密或李嘉圖的證明方法。馬克思稱這種跳躍式的抽象為「強制抽象法」32

孫善豪的『拜物教』

孫善豪:「由『表象』(Erscheinung)出發,尋找它背後的『表現者』(Erscheinende)(即『本質』,Wesen),然後再由後者出發,重新構造出整個表象、或把表象用理論給『表現』(darstellt)出來,這是馬克思的方法所在。透過這樣的方法,馬克思賦予了『表象』與『本質』間一個相互制約、相互決定的關係,而拒絕了兩者的混淆。這種混淆,在第四節裡,被稱作『拜物教』:『勞動』作為『表現者』,被『商品』這個『表象』所掩蓋、替代了。」(24頁)

孫善豪的邏輯:由孫善豪的貌似有學問的導讀和翻譯的『表象』(Erscheinung) 尋找它背後的『表現者』(Erscheinende)(即『本質』,Wesen), 然後再由後者出發,重新構造出整個表象、或把表象用理論給『表現』(darstellt)出來,原來是一個假的仿冒者。這種混淆就是「孫善豪拜物」。

與孫善豪的論點相反,馬克思所指出的商品拜物教所要批判的正是孫善豪自以為「混淆」的東西,意即價值量由勞動時間來決定這件事。價值實體的研究,只是揭開商品相對價值形式表面是偶然形成(或者主觀偏好、供需決定)的假象,但並沒有消除這種物所採取的形式,要用另一個不同的等價形式的物來表示社會關係的價值,而這種形式正是產生商品拜物教的根源。直言之,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其核心即是對商品拜物教形成的研究與批判,馬克思正是要徹底推翻商品拜物教的物質基礎,意即勞動作為商品價值實體的社會關係。

在此,孫善豪欲解釋「具體的再現」,可是他又不會使用這種名詞,所以他就在表現與本質間做文章。事實上,馬克思是無法賦予「表象」與「本質」間相互制約、相互決定的關係,來拒絕其混淆的。因為,「表象」與「本質」間的「混淆」是人認識過程中所必然產生的現象。如果,吾人能夠隨意地像孫善豪那樣賦予「表象」與「本質」間相互制約、相互決定的關係,來拒絕其混淆,一切科學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馬克思在分析拜物教時指出,這只能與商品生產結合在一起。絕不是孫善豪那樣,抽空地將「表象」與「本質」的混淆,直接當作拜物教來說明。

馬克思:「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現的勞動產品的價值關係,是同勞動產品的物理性質以及由此產生的物的關係完全無關的。這只是人們自己的一定的社會關係,但它在人們面前採取了物與物的關係的虛幻形式。」33

馬克思:「我把這叫做拜物教。勞動產品一旦作為商品來生產,就帶上拜物教性質,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產分不開的。」34

因此,有商品生產就有商品拜物教;而貨幣也是一種商品,稱貨幣拜物教;資本也是一種商品轉化形式,稱資本拜物教。這個道理,一旦經孫善豪胡言亂語一番之後,就變成「資本主義拜物」(25頁)或「價值拜物」(25頁)等等這類不知所云的「概念」。因為,價值只是商品的一重性質,我們可以「拜」它所表現代表價值的外化、物化的東西,如金、銀, 可以以物與物的關係來替代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由於金子的特殊性,使它可以顛倒,可以移花接木,但不會「拜價值」,只會「拜貨幣」。因為它是價值的「化身」。如果,按照孫善豪那樣,把德文看成有超自然的力量,把「價值」這個字連結「存在」這個新字就會使價值存在,那麼我們看到的就是魔法符咒而不是科學的研究。這點,孫善豪畢竟還是沒弄懂。(待續)


15.斯賓諾沙:「無知並不是充足的理由。」 《倫理學》(第一部分,增補)

16.本文所引出之孫善豪的引文,如果未點明出處,都是引自孫善豪的《第一個非馬克思主義者-馬克思作品選讀》一書。

17.Louis Althusser:《Lenini znd Philosophy and other essays》, Intrd. By Frederic Jameson, Trans. From the French by Ben Brewster, Monthly Review Press 2001

18.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18。

19.《資本論》第一卷(北京: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1975年),頁48。

20.《資本論》第一卷(北京: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1975年),頁47。

21.《資本論》第一卷(北京: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1975年),頁340。

2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1975年)。

2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1975年),頁412。

24.《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1975年),頁413。

2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1975年),頁415。

26.前揭書,頁419。

27.《資本論》第一卷(北京: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譯,1975年),頁52。

28.前揭書,頁66~67。

29.前揭書,頁588,注釋26。

30.前揭書,頁67。

31.前揭書,頁98,註32。

32.前揭書,頁340。

33.前揭書,頁89。

34.前揭書,頁89。